Thursday, January 24, 2008

醫生和律師,白馬和黑馬

中國戰國時代的公孫龍留下來了許多為後人所津津樂道的詭論,其中最廣為人所知的是“白馬非馬論”。相傳故事是這樣的:有一天,公孫龍子騎著一匹白馬要進城,守城官依照規定,不准他的馬進城。於是公孫龍子就開始了他那“千古傳誦”的論證。

請看看他如何詭辯:

1. 黑馬是馬
2. 白馬不是黑馬
3. 所以,白馬不是馬
4. 既然我的白馬不是馬,所以沒有理由不能出城

最後,他終於靠著他那三寸不爛之舌,以一套荒謬的詭辯說服了守城官,讓他騎著白馬進城去了。

回到2000多年後的今天。地點在馬來西亞。故事涉及兩個短片,人物有兩位,一位是律師,一位是醫生。

短片之一涉及性愛,當部長的蔡細歷醫生在短片曝光幾天後,便公開承認:“我,就是那位主角。”最後,黯然下台。

短片之二涉及司法,當律師的林甘在短片曝光幾個月後,卻始終既不承認,也不否認,只是一再強辯:“那個人貌似我,聲似我。”

各位,讓我們假設一下,如果林甘和蔡細歷是當年的公孫龍,他們會如何辯證。

答案也許很簡單。

對一位律師而言,他的專業知識告訴他,不管是白馬還是黑馬,為了自己的利益,便可以說牠們都不是馬,只是“貌似馬,聲似馬”而已。

但對一位醫生而言,他的專業知識告訴他,馬就是馬,不管是白馬還是黑馬,一刀切割,割出來的,都是血淋淋的馬肉,不可能是驢肉,更不可能是豬肉。

醫生和律師,身份不同,職業操守標準不同,所以判斷也不同。

性愛短片因為一刀了斷,所以匆匆落幕;司法短片因為吞吞吐吐,因此拖拖拉拉,成了“白馬非馬論”的另一個翻版,不但沒完沒了,也更為精彩絕倫。

“白馬非馬論”是以一套似是而非的語言遊戲來顛三倒四,混淆主體,2000年後我們細細重新品味這個故事,仍驚訝于詭辯和悖論的一脈相傳,目瞪口呆之餘,也不禁會心一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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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ilimi